组织沿革

 
 

  1965年3月12日,惠阳县人民政府设立劳动工资科。1966年至1972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机构解体。1972年11月,惠阳县革委会恢复劳动事务管理机构,正式挂牌成立“惠阳县劳动局”,综合管理全县劳动工作,并监督检查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对劳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1994年7月惠阳撤县改市后,惠阳县劳动局更名为惠阳市劳动局,内设办公室、综合科、劳动工资科、劳动关系科(挂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劳动安全监察科(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劳动监察科、技能开发科6个职能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有惠阳市劳动服务公司、惠阳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技工学校和18个基层劳动管理所。2001年4月9日,成立惠阳市劳动局三和经济开发实验区劳动分局。2002年1月15日,根据惠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惠编字[2002]20号)文精神,惠阳市劳动局在原有的基础上组建惠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划出原劳动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安全监察和矿山安全监察职能,交由经济贸易局承担;原劳动局承担的职业卫生监察(包括矿山卫生监察职能,交由卫生局承担;原劳动局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和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职能,交由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划入原人事局承担的组织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职能;原卫生局承担的公费医疗管理职能;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职能;原社会保险管理局承担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职能;原统计局承担的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统计职能。2003年6月10日,随着惠阳撤市改区更名为惠州市惠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划出陈江、潼湖、沥林、水口、马安、横沥6个劳动管理所(站)归惠城区管辖。 

 

 

     
 
惠州市惠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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