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就业科
 
 

负责人:潘文龙

办公电话:(0752)3386289

主要职责:拟订城乡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划,拟订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拟订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方面的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措施;负责境外人员入惠就业和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工作,以及有关机构经办向外国企业驻惠机构选派中方雇员业务和境外在惠机构从事劳动力招聘中介及咨询、培训业务的管理工作;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和劳动预备制度;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培训、下岗和失业职工转业培训、就业培训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

办事承诺制度:为把劳动工作的服务质量置于社会监督之中,提高劳动工作的服务水平,本科室特向全市用工单位的广大劳动者作出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一、凡是前来办事(包括投诉)的单位和个人,本科室自接受之日起按规定期限内务必办理(解决)完毕。对于比较复杂和重大的问题,如果自身解决不了的,则要及时报告主管局长,由局另行组织解决。

  二、凡是来信(电)或来访,对要求解答和办理的事情及问题,务必于一个星期内调查清楚并给予答复和解决可以解决的问题,同时要做好存档,以备查考。

  三、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按照《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有关证件、资料,到实地考查、评估,以书面的形式答复。申请开办技术业务培训班,在有关证件、资料齐备,经实地考查后三个工作日内批复。

 

 

 

     
 
惠州市惠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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